2020年天津出台差别化房贷新政,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会同天津银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天津市市场比例定价自律机制决议进一步调整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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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通知》主要内容:
一、对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但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二、规范阶段性担保放款管理。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放款前,购房合同备案手续应完毕并且借款人已提供首付款及契税发票、应缴费用凭证。对于无法提供足额担保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抵押或抵押预告登记完成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于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首付贷”等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开展阶段性担保合作。
三、上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次日实施,未明确事宜继续按照国家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发布后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的正式购房合同,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天津楼市降温,土地市场仍火热
天津房地产人士表示,本次差异化信贷政策力度有限,主要针对本地家庭的首套房首付比例有所提升。目前,天津市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比例为两成,二套房首付最低比例为四成。本次差别化信贷政策实施后,购买首套房的家庭将需要缴纳更高的首付。
“十一”期间出台的相应调控政策后,天津市房地产市场有所降温,住房价格上涨势头得到控制。前述天津房地产行业人士预计,由于今年前10个月购房需求释放,年末购房人数大幅减少,再加上楼市调控政策的进一步落实,预计天津新房、二手房价格平稳的态势会持续到年底或明年春节前后。
不过,10月以来天津土地市场却一片火热。多个地块出现成交价溢价率超过100%。这显示出,房企仍然非常看好天津地产后市,积极在天津储备土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11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将一步加强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住宅用地出让管理,新建商品住房上市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
有观点认为,本轮调控和以往完全不一样,其力度和结果,全行业有可能估计不足。这个时候大家一定要重新读一下这几个字:要去掉幻想,不能松动,继续严控,端正态度。要有责任意识,要有政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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